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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2023-01-16 21:35:11 来源:第一旅游网
   

 中国旅游报讯(李金枝 汪平)近日,《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项法规鼓励农民组建旅游等专业合作社,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条件,并设置专门政策扶持与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条例规定,凡是从事农业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森林生态旅游等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均可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申请人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创新合作社形式,拓展生产经营服务领域。

  条例明确,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工商登记提供便捷服务;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等荣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政府给予奖励,并在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县级以上政府财政应安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依法取得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等可以作抵押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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