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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行社经营公约》签暑

2021-06-02 18:36:40 来源:第一旅游网
   

 “不做虚假宣传,不低于旅游成本的低价招徕旅游者……”7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召开“第四届新疆旅行社协会副会长扩大会议暨理事会会议”,到会的14名新疆旅行社协会理事代表全体会员,签署了《新疆旅行社经营公约》,公约共6条内容,包括旅游业务不超范围经营,组织旅游者出游要签订旅游合同等六项内容。

  新疆旅行社协会会长、新疆大西部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威说:“协会自1997年成立,在2001年前后,第二届理事会上,8家出境游组团社曾针对出境业务进行最低保护价公约,有一定的效果,维护了企业自身利益,也保障了消费者权益。这也是本次签署公约的基础,此外,现在有了相关法律依据,为了更好地规范经营,我们出台了这六条公约。”

  据了解,新疆目前共有旅行社300多家,有161家为新疆旅行社协会成员。

  王威表示:“本次公约的内容,不仅是组团社,也针对地接社,同时范围更广,包括疆内、国内和出境,也就是行业所有的业务,对于低于成本价收客的会员或非会员旅行社,我们协会虽然不是执法机关,但是我们会积极配合行管部门,监督并及时提供信息,解决偏差。”

  签署该公约,是为共同加强旅行社规范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表率。

  自治区旅游协会副会长、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刘新福进行讲话,并为理事单位颁发会员铭牌。王威会长做了工作报告。随后,会员单位就开展培训等内容进行讨论。(陆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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