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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是我国旅游发展的必由之路

2021-07-17 17:50:59 来源:第一旅游网
   

我国旅游业从无到有,在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从基础理论到产品建设,从理念思路到地位作用,从人们对旅游的理解、要求到旅游的行为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对“旅游”的理解远远超出传统的理解和官方的解释;旅游已经从一种“奢侈品”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旅游业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产业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旅游资源”的外延变得越来越宽泛,以资源为导向的旅游发展观逐渐成为历史;传统“景区”面临挑战,全域旅游、无景区旅游、无目的地旅游成为一种新的态势;民营资本、社会资金投资旅游成为新热,政府主导型旅游将成为过去;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旅游管理已从行业管理变为产业管理,使旅游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

  中共中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为我国新一轮改革创新吹响了号角。改革创新,是我国旅游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转型升级、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

  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适应倒逼旅游业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而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这些矛盾和问题,倒逼我们必须用改革的思路,创新发展方式加以解决。

  1.基础理论的研究适应不了旅游实践发展的需要。到现在,旅游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宏大的产业,在国家层面,2009年就已将其定位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许多省市县也将其定位为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但我们旅游的基础理论在许多方面却还停留在旅游发展的初始阶段,指导不了旅游实践的需求。一些概念、定义、解释几十年一成不变,一些基础研究举步不前。如旅游的产业规模已经非常巨大,许多地方旅游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都超过了10%,但在学术界、理论界、教育界对旅游是不是一门学科还没有定论。

  2.现实标准适应不了业态发展需要。过去,国家旅游局、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包括一些省市为旅游业制定了不少标准。这些标准为推动旅游业发展,特别是对规范旅游业态、旅游产品建设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现实的发展永远高于理论的发展。近些年来,旅游新的业态、新的产品不断涌现,标准滞后、标准缺失的问题已非常明显。

  3.法规政策适应不了旅游业发展需要。在我国,旅游法规的制订一直滞后,一部旅游法千呼万唤始出来,业界欢呼雀跃。但欢呼过后冷静思考,感觉仅有旅游法是不够的,还必须制定实施细则,必须根据旅游法以及旅游发展的需要制订配套法规。在政策层面,国家已经把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但在政策配套、政策优惠方面没有跟上这一定位。如在用地类别上还没有旅游用地一说,旅游用地始终没有正式名分,只能羞羞答答地挂靠在其它用地的名下。

  4.产品发展适应不了旅游市场需要。应该说,我国的旅游产品同过去相比,取得了相当的发展和突破,特别是近几年,可以说是层出不穷。但与游客、旅游市场的需求相比,还是显得不适应,特别是养生旅游、养老旅游产品还远远适应不了需求。

  5.旅游设施适应不了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如旅游交通,有的地方大交通不错,但和旅游景区的连接不顺畅,“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没解决。又如现在自驾游成井喷式发展,大部分景区的停车问题成了老大难问题。再如由于多年来对旅游厕所建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游客如厕难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许多地方还没有建设综合性的旅游服务场所,游客的接待、换乘、购物等问题日益显现。

  6.旅游统计反映不了旅游产业的真实情况。旅游统计恐怕是业内人士最没底气,外界质疑最多的一个问题。质疑之一:数据从何而来?质疑之二:年年在高速增长,可能吗?确实如此,我国的旅游统计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统计的内容不科学、不全面。二是统计体系不完善,我们还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统计体系。三是统计工作不透明。社会上对旅游统计的内容构成、统计方法、统计过程均不了解,所以产生质疑。

  7.体制机制适应不了旅游管理需要。我国旅游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基本上还停留在旅游业起步时的行业管理阶段,旅游的行政管理严重滞后于产业自身的发展。突出体现在:一是机构设计、人员编制不合理。在机构设计上,全国大部分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没有进入政府组成部门,没有进入公务员队伍,不少还是事业单位编制。内设机构少,有的市级旅游部门才两三个科室,这与有的产业管理部门几十个的内设机构形成鲜明反差。在人员编制上,更是适应不了产业管理的需要,县一级本应是旅游管理的一线指挥部,但人员编制普遍不足两位数。这种机构设置造成了小机构管理大产业,小牛拉大车的局面,使得旅游部门在很多事情上力不从心。二是职能设计太弱。各级政府授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一直延续旅游发展之初的思维,,少有行政许可权。资源是旅游发展的基础,但旅游部门基本没管到资源。项目是旅游发展的骨骼,但旅游部门没有审核审批权。法律是旅游发展的保障,但旅游部门执法权非常有限。这样的职能设置,造成了很多政府该管的事无法管,管理缺位的问题严重。

  旅游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必须是全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

  综上所述,不管是旅游在发展过程中自身出现的变革,还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都说明改革创新是旅游发展的内在需要,而且这种改革创新,必须是全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笔者拣主要的略述一、二。

  1.创新旅游的基础理论。其一,要重视旅游教育。旅游基础理论的研究、旅游产业的发展,都要从教育抓起。为此,要采取得力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彻底扭转旅游教育萎缩的现象,建立起从职业教育、大专院校旅游专业、专门旅游院校相配套的完整的旅游教育体系。不仅如此,还应下决心培植有世界影响力的旅游名校,这样才能与我们旅游大国的地位相适应,也是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重要条件。其二,要完善旅游的研究机制。在这一方面,要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不但国家,而且省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条件的市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建立旅游研究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旅游研究体系。要纠正现在的研究过于市场化、商业化的现象,把推进旅游理论研究放在首位,实现效益的综合化。其三,要善于理论创新。认真总结我国旅游发展30多年来的成功经验,学习吸收世界上旅游发展的先进成果,大胆地摒弃那些落后的、指导不了实践、甚至拖发展后腿的理论,创造岀新的理论成果。

  2.创新旅游管理的体制机制。其一,要创新旅游的行政管理体制。旅游行政管理的思路必须从行业管理转变为产业管理,。一是要合理确定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性质,使其有足够的权威性管理旅游产业。二是要合理确定其机构级别,特别是国家旅游局,作为全国旅游业的统帅部、指挥部,要与其它国家部委同等级别。三是要合理确定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使其有足够的力量从事管理。四是要科学设定其职能,确实使其能够实施产业管理,综合协调。其二,要创新旅游资源管理体制。现在旅游资源多头管理,往往各说各是,互不买账,已成为旅游发展的一大障碍,各级政府必须尽快摆上议事日程,探索资源管理新的体制。其三,要创新产品管理体制。现在旅游成为热门产业,各行各业都在开发旅游产品,这本是好事,但因标准不一,管理不一,造成混乱。

  3.创新旅游政策法规体系。一是要尽快制订旅游法实施细则,使旅游法的实施更好地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旅游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以前出台的一些旅游法规和法规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并出台一批新的法规。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旅游执法体系,随着旅游法的出台,人们对依法兴旅、文明旅游的呼声越来越高,旅游执法队伍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三是要完善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体系。特别是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如土地、资金等,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4.创新旅游的标准体系。一是要对过去的标准进行清理,对过时的、不用的标准停止执行。对仍然适用的要根据发展情况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要制订一批新的标准。旅游新业态、新产品不断涌现,这些新业态、新产品得到业界和社会的普遍呈现岀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对这类产品在条件成熟后应尽快制订标准。三是要大胆纳入。对各个部门参与旅游业而设定、建设的旅游产品,没有标准的,旅游部门应主动作为,联合其主管部门共同制订标准;对已有标准的,可采取互相认可的办法成为共同的标准。

  5.创新旅游统计。一是科学设定统计的内容体系。二是科学确定统计的范畴,即准确把握统计的数据源。要根据新业态的发展,把大量的社会宾馆,还有蓬勃发展的自驾游、背包客等科学地纳入统计范畴。三是建立科学的统计体系。自上而下设立旅游信息研究中心、旅游信息调查队等,保证有一支队伍专门从事旅游统计工作。

  6.创新旅游宣传营销。一是把宣传营销摆在适当的位置,改变现在普遍存在的把宣传营销看得高于一切的思维方式,把各级政府、各级旅游部门的主要精力、主要经费用在旅游产品、旅游环境的打造上。首先种好梧桐树,然后再去引凤凰。二是创新宣传营销的方法。正确认识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合理确定政府和企业在宣传营销当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能分工。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包干一切的做法。三是创新宣传营销的手法。多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网络宣传、流动广告、微电影等方式,开展投入产出比高的宣传营销。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旅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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