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长赫森(Ahmed Hussen)上周在温哥华时,重申自由党政府虽然无修改《入籍法》(Citizenship Act)的计划,但不会容忍钻制度漏洞的行为。移民部16日的回应与从前只强调《入籍法》不会改变现状不同,对生育旅游明显态度较为强硬,特别强调怀孕妇女不能在赴加目的上造假,否则会视同申请造假(misrepresentation),且会被禁入境长达5年。
移民部发言人圣约翰(Faith St. John)指出,根据护照申请规定,所有儿童护照申请时提交有关的父母身份证件,均需要经过确认,以及进行保安检查,确认父母身份及国籍并无造假。
她强调,任何人在申请短期在加拿大居留时,均应该诚实说明赴加拿大的目的,如果对移民部提供假的信息或是假的文件,就视同移民造假,将有严重后果。
她表示,任何到加拿大的旅客均必须符合《移民及难民法》(IRPA)的规定,包括怀孕的妇女,必须符合所有临时居民的要求,才能够给予签证。